振幅:0.75mm。
每一个方向持续时间:30min。
试验程序:将试样(含光纤终接装置、光纤存储装置、光纤连接器)固定在振动台上,并应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动,方向之一与连接器公共轴线方向平行。
6.10.2 基准法
按GB/T 3873中“A.10公路运输”的试验要求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OCC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产品检验由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出厂产品必须附有合格证。
7.2 出厂检验
7.2.1 抽样方案
应按GB/T 2828.1中一般检查水平为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台数计,跳纤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AQL值B类不合格为1.0;C类不合格位2.5。
7.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3。
7.2.3 出厂检验后的处置
按GB/T 2828.1中*7条接收与不接收的规定进行。
●对于全覆盖,皮线光缆布放入户后需要用红光笔确定用户房间号,一般皮线光缆从箱体的下方出,并且在出口处有皮线光缆的固定位,箱体内有盘留位设计的,皮线光缆在盘留位盘留一圈后做好冷接头插入分光器。并且皮线光缆在光分路器箱体出来,进入线槽之前需要套波纹管保护,光分路器箱出口和线槽入口都需要封堵防火泥。
●如果是薄覆盖项目,引入蝶形光缆暂不布放,在有具体业务需求时,根据需求布放,在二级光分路器上抽取一个端口进行全程光衰减测试,确保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覆盖完成蝶形光缆布放后用红光笔连通性和对应性测试。并且填写相应的测试表格。
一、楼道主箱安装要求
1.选址合理,安装高度视现场条件而定,底部离地面不少于1.5米。
2.以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出行为原则。
3.安装要牢固,采用4颗膨胀螺栓进行固定,不得松动。
二、光缆入箱要求
1.所有线缆采用下进线方式。
2.箱外光缆采用波纹管进行保护,入口下做回水弯,入缆孔封堵。
3.光缆不得与电缆交叉或缠绕。
4.光缆需由金属卡箍进行固定,并进入熔接盘熔接。
5.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采取其它进缆方式。
注意事项:⑴光缆与电缆不得走同一入缆孔。⑵光缆与电缆入缆处要做回水弯。⑶进缆孔必须进行封堵,走线美观。
六、资源标签
●对于设备标签,在箱体光分路器框上粘贴面板成端图,需要显示出分光器的数量和分光器的端口对应关系,以及排列方式,薄覆盖需要写明覆盖范围,全覆盖的需要写明用户所对应的端口。而在尾纤上同样需要粘贴尾纤标签,一级分光的需要显示出光路编码,上联的OLT端口,局端机房ODF位置,本端一级光分路器编码;一级至二级的尾纤标签上则需要显示光路编码以及一级至二级的光路光路名称;对于备用标签的需要注明两端的光分路器箱编码,并且写上(备用)两字。
●全覆盖建设时,皮线光缆布放入户,需要在户内挂好指示牌;在开通用户时,需要在皮线光缆的两端,即光分路器端和ONU端都要黏贴皮线光缆标签。
●在使用掏接光缆时,考虑到有纤芯不需要使用,为了以后抢修维护方便,需要在箱门内黏贴一张纤芯主备用说明。
5 要求
5.1 使用条件
工作温度:-40℃~+60℃
相对湿度:≤95%(+40℃)
大气压力:70~106kPa
5.2 外观与结构
5.2.1 OCC外形尺寸不宜**过1600mm×1200mm×600mm(高×宽×深)。
5.2.2 所有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紧固件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采用GB/T 2423.17标准的盐雾试验方法,经48h盐雾试验后,外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
5.2.3 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标准表1中2级要求。
5.2.4 箱体装配结束后,金属件不得有毛刺,结构件不扭曲,箱体表面平整光滑、颜色均匀,不存在机械划伤痕迹、箱体各部件不得有明显色差。
5.2.5 保护接地处应有明显的接**志。
5.2.6 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
5.2.7 箱体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
5.2.8 光缆引入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20倍。
5.2.9 光缆光纤在设备内布放时,不论在何处转弯,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
5.2.10 设备应有明晰的线序示名标志。